带LSF(低速前车跟随系统)的ACC主动巡航控制系统

使用条件
车速在30-180公里/小时之间;变速器在
档。
车速在30-180公里/小时之间;变速器在

系统激活
按下方向盘的
按钮。仪表板中的ACC(绿色)点亮。表明带LSF的ACC系统已准备好,可以使用了。
按下方向盘的

1

3

开始工作
以大于30公里/小时行驶时,达到所需车速时,按下
按钮。松开按钮时,设定车速被设置,带LSF的ACC系统开始工作。
以大于30公里/小时行驶时,达到所需车速时,按下

2

当带LSF的ACC系统开始工作时,多信息显示屏上显示车辆图标、车距条和设定车速。
3

设定车距
按下
(车距)按钮更改带LSF的ACC车距。每按一次该按钮,车距(与探测到的前方车辆的间距)设定在极长、长、中和短车距之间切换。
按下

4

调节车速
使用方向盘上的
或
按钮增加或减小车速。
使用方向盘上的


2

取消系统
若要取消带LSF的ACC系统,
进行以下任意操作:
若要取消带LSF的ACC系统,
进行以下任意操作:
- 按下
按钮。
- 按下
按钮 。
- 踩下制动踏板。
